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是怎样的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需要的手续流程
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退还保证金事宜。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3、投标单位的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携收据5日内**退还保证金事宜。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退房投标保证金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情况,待银行退回款项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
3、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
4、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
在**投标保证金退房手续的时候,需要注意自己单位的名称需要与投标时所用的相同,如果变更了名称需要出具工商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自己变更后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还需要注意在**投标保证金就时需要写一个书面的申请。如果大家对退还手续还有不了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平台的线上律师,他们会为你答疑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