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谣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传播谣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又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1、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
综上所述,当事人传播谣言,可能面临三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其中,发布传播谣言行政处罚措施是拘留和罚款。情节一般的,公安机关会处以五日以下拘留,而情节比较严重但是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有谁?
1、公民
对于公民的认定,目前都不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而对未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应排除在外,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以其个人或家庭作为经营主体的,在行政处罚时应当以公民或个人进行定性处罚。
3、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财产为***人个人所有,***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所有经营活动的结果都最后归结为自然人来承担。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也认定为公民或者个人性质进行处罚,而不应当将其定性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行政处罚的对象可以是公民,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年满14周岁,能够正常控制自己的行为,具备行政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是行政处罚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