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什么
一、所有权转移登记什么意思
房地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地产所有权登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赠与
4、继承、受遗赠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以房屋出资***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转移登记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的无需核验原件)
(3)委托**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三)转移登记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最后,房地产转移登记的情况还有房屋拆迁,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之后,原户主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转移,这个时候房地产开发商会准备令原户主满意的补偿方式,双方通过协商利益,对将要拆迁的房屋进行转移登记,这样房地产开发商就可以进行土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