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一、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法》靠前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申请破产后对个人的影响:
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二、债务人破产申请书格式
债务人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债务人): 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电话:
申请目的:申请宣告债务人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在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经营范围为 。
自 年起,由于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由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库存积压严重,加之同类产品更新发展很快,市场竞争激烈,现公司库存产品即使大幅减价也很难销售,因此,申请人几年来一直亏损严重,自 年
月以来已经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并停止生产经营。根据目前状况,公司要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已无希望。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资产为 万元,负债为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已属资不抵债。根据公司章程第 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于 年第 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年第 次会议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同时通过了《职工安置预案》。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7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清算。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证据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关于批准公司申请破产的股东会决议
3、关于同意公司申请破产并通过职工安置预案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经审计的]申请日前最新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亏损情况说明
6、债权人(应付)明细表
7、对外拥有的债权(应收)明细表
8、流动资产清单
9、房屋建筑物登记册
10、其他固定资产清单
11、土地使用权登记册
12、其他无形资产清册
13、对外长期***清册
14、共有财产登记册
15、银行开户情况明细表
16、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情况明细表
17、申请人为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仲裁情况表
18、申请人为被告或被上诉人的诉讼/仲裁情况表
19、员工名册
20、职工安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