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对于国土资源的认识,好多人仅仅局限在土地资源。我国的土地其实是属于国土资源当中的一种,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的分类和规定都是十分详细的。国土资源的所有权其实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这些国土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的分配利用。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一、在我国规定什么是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 territorial resources 是指一个国家疆域范围内拥有的从上空到地下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旅游资源等。有时,国土资源也包括如文化、民俗等社会资源。实际工作部门把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产力发展与布局作为国土资源开发整治的主要任务。国土开发整治的目的,是按照自然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技术成就和形成的生产力,对国土资源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合理的利用,有效的治理,妥善的保护。同时尽可能使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很好地结合起来,防止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时派生出消极破坏因素,并相应地搞好生产、人口、城镇的合理布局及其生态关系。
二、资源分类
土地资源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在中国较普遍的是采用地形分类和土地利用类型分类:
(1)按地形,土地资源可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这种分类展示了土地利用的自然基础。一般而言,山地宜发展林牧业,平原、盆地宜发展耕作业。
(2)按土地类型利用,土地资源可分为已利用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工矿交通居民点用地等;宜开发利用土地、宜垦荒地、宜林荒地。宜牧荒地、沼泽滩涂水域等;暂时难利用土地枣戈壁、沙漠、高寒山地等。这种分类着眼于土地的开发、利用,着重研究土地利用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评价已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生产潜力,调查分析宜利用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以及进一步开发利用的方向途径,查明暂不能利用土地资源的数量、分布,探讨今后改造利用的可能性,对深入挖掘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提供基本的科学依据。
(3)土地资源利用类型,由于中国自然条件复杂,土地资源类型多样,经过几千年的开发利用,逐步形成了现今的各种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一般分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镇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矿、盐场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积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世界资源,1983》一的可比资料,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土规模较大的国家相比,农业用地比重偏小。
(4)从土地利用类型的组合看,中国东南部与西北部差异显著,其界线大致北起大兴安岭,向西经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中部、宁夏盐池同心地区,再延伸到景泰、永登、湟水谷地,转向青藏高原东南缘。东南部是全国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布区,耕地约占全国的90%,土地垦殖指数较高,西北部以牧业用地为主,80%的草地分布在西北半干旱、干旱地区,垦殖指数低。
水土资源组合的不平衡也很明显,长江、珠江、西南诸河流域以及浙、闽、台地区的水量占全国总水量的81%,而这些地区的耕地仅占全国耕地的35.9%。黄河、淮河及其它北方诸河流域水量占全国水量的14.4%,而这些半湿润、半干旱区需用灌溉的耕地却占全国耕地的58.3%。西部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总量只占全国水量的4.6%。
其实国土资源简单一点理解就是说在国家疆域范围内从上空到地下的所有自然资源,比如说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这些,都是属于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在进行开发和使用的时候,都应该由国家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