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啥 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是怎样办理的
第一步:向移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第二步:当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第四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迁入;第六步:户政科发放《准迁证》;第七步:带《准迁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明。 1.通常,如果个人申请,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需要,迁出许可证迁入许可证,身份证明和其他材料。 二、因各种原因迁出需要户口的公民,应准备户口簿、迁移原因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结婚和异地安置的,凭合法结婚证或离婚证; 2、分(购)房迁移,持有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通知书; 5.公民参军并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大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录取通知书; 7.收养孩子,持收养公证书或《领养证》。 三。在本市购房并迁入户口的需要,有以下材料: 1.户籍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证、其他产权证或发票收据; 3.购房人与家庭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5.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进屋。 四。本地购房者的户口登记手续:先由购房者持相关材料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以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回户口所在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然后拿着《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