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力推“同业存单”
央行力推“同业存单”
12月8日,央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银行业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法人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即所谓的“同业存单”。 此举被认为是向完全市场化的存款利率体系迈出的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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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表示,从周一开始,银行可以发行同业可转让存单。 新工具利率由市场决定,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宣布同业定期存款利率,从本周起,银行可以发行同业可转让存单,简称“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利率由市场决定,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Interbank 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IBNCD)即“银行间可转让存单”同业定期存款利率,即“同业存单”。 它是商业银行开展主动负债管理(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 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Shibor)报价有短期、中期和长期利率曲线。 同业存单本质上是可以交易的同业存款,也类似于银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券。
根据央行规定,同业存单的投资交易主体为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产品。 同业存单采用电子方式发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定向发行)。 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和发行价格由市场化决定。 此举被认为是向完全市场化存款利率(利率市场化)体系迈出的非常重要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