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过户需交的费用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赠与过户时,需要有受赠人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3%的契税、5元/套贴花、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各地规定不同,各地公证费的交付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公证费在某些地区是房价的2%,房地产捐赠过程中在需要进行房地产评估,而需要在房地产评估中支付的评估费在0.3%-1%之间。 1.签订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即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捐赠标的的名称、数量、基本情况和所在地;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赠送的原因;赠与人的赠与意图;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签名日期。 2.公证。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经过公证。赠与的公证应当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者赠与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房屋权利转移登记手续。捐赠房屋的一方在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捐赠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后。 3.赠与费用:房屋赠与是财产转移的形式之一,这种形式可以发生在亲属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非亲属之间。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将从国家无偿捐赠、捐赠住房对外销售和捐赠后续管理三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 1.申请赠与公证的,赠与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捐献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函; (3)赠与清单及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存款证明等; (4)赠与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该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属于集体所有的,应当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属于全民所有的,应提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捐赠房地产的当事人向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赠与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提供的共有权证); (3)户型平面图; (四)房地产捐赠公证书; (5)捐赠人和受赠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6)契税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