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董事会由什么组成?
公司的董事会由什么组成?
1.中国法律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董事人数。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2、《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一名,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五至十九人。 3、股份公司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 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组成。 除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外,其他事项可以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2、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作出决议; 6、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预案; 八、任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吗,并决定其奖惩事项。 三、董事会成员如何产生 1、股份公司设董事会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吗,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