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了重建需要办什么手续 老房子拆掉重建需要哪些手续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首先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的,由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房屋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在城镇规划范围之外,需要将由管理国土部门批准改变重建房屋的面积,然后才能重建。 2.先拿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照片原件、土地证,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国土所和住建所会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此鉴定时间较长,具体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经过批准,房子可以重建。 3.批准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房子建好了,拿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填写危房改造维修报告。经过村级鉴定,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就可以申请维修补贴了。 一、拆迁资格异议权 1.实质性异议的内容: (1)项目审批程序;如项目审批表;(二)土地利用规划审批程序;如《选址意见书》 《规划许可证》;(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证书》;(4)拆迁计划完成;包括要求,拆迁的范围、期限和方式,被拆迁房屋的情况,补偿预算等。(5)拆迁补偿资金已足额存入银行的证明。 2.正式反对: (1)拆除者应持有《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企业资质证书》;(2)在拆迁现场公布《拆迁许可证》、《拆迁方案》。 3.实质性反对和正式反对的关系: 房地产企业和委托拆迁企业要有实质性要求,拆迁主管部门才能批准发布《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如果不满足本质要求,被拆迁人可以行政起诉,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没有正式的要求,拆迁工作根本无法进行。一般持有《拆迁许可证》的,基本要求都有。 第二,继续使用不受惩罚的权利。 1.持续使用期限 补偿安置方式和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约定的搬迁期限到期。 2、不予处罚包括 (1)事实上的处罚:如拆除、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2)法律处罚:如租赁、买卖、补办执照、补办证书、补办审批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