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及解释(2016.10.12)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及解释(2016.10.12)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
一、劳保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费用准予扣除。
【说明1】劳保支出主要为工作服、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合理关注。
劳保不能支付现金,否则视为工资支付或福利支付。
【说明2】企业员工服装费用
根据公司工作性质和特点企业所得税佣金怎么算的,公司统一生产,要求员工上班统一着装。工作服的费用可以作为公司的合理费用扣除。(两个条件:统一制作,统一着装)
2、公益捐赠支出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直接慈善捐款不可扣除。
【说明1】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此类捐赠必须是公益性的,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第二,此类捐赠必须是间接的,直接捐赠不可扣除;第三,此类捐赠必须通过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进行,通过营利性组织或个人进行的捐赠不得扣除。
【扣除基数】 企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说明2】公益性(接受)捐赠包括货币性捐赠和非货币性捐赠(一般考虑货币性捐赠);接受捐赠的货币财产,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额计算;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说明3] 对外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分解为出售非货币性资产和对外捐赠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所得税处理。
[说明4] 企业将自产货物作为捐赠品,按公允价值缴纳增值税;但是,收入和利润不在会计中确认,并且在税收方面存在差异。(核算以(成本价+增值税)确认捐赠支出金额)
【解说5】“清单制”管理
[说明六]公益性群众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前三年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收入总额的70%以下;
(二)申请公益事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弄虚作假的;
(三)逃税或者为他人逃税提供便利的;
(四)有违反本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用于本组织章程规定以外的支出;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
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3、总行分摊费用
4、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存货损失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毁净损失,在企业提供存货信息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准予扣除。
[说明]企业发生异常亏损时,不能在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应作为企业财产损失,在申报后的所得税前扣除。
5.其他免赔项目
其他允许扣除的费用包括会员费、合理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六、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佣金费用,未超过计算限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的部分不可扣除。
[说明1] 支付对象有限。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企业或中介个人支付费用和佣金。
[说明2] 付款方式有限。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或其他非转让方式支付的服务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说明3】缴费比例有限。非保险公司收入的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公司10%的计算限额;财产保险公司15%的计算限额。(非人才)
【说明4】缴费基数有限。非保险公司按合同金额提取。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的余额提取。
[说明5] 账户输入方式有限制。企业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得直接抵扣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当如实记录。企业不得在返利、业务提成、入场费等费用中计入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说明六]资本化的手续费,当期不得扣除。已计入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说明7]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向相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说明8]电信企业在开发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需要向经纪人、代理商支付手续费、佣金的,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佣金支出不得超过收入总额的5%企业当年的营业收入,税前如实扣除。电信企业服务费、佣金支出限于电信企业在客户开发、业务拓展过程中,因受托销售电话进网卡、电话充值卡而发生的服务费、佣金支出。
【说明9】从事代理服务且主要业务收入为服务费和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为取得该收入而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允许计入企业所得税预扣除。
7.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培训费和核电站操作员培训费
航空公司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培训费、飞行培训费、空乘培训费、空中保安培训费等机组人员培训费用,可按规定作为航空公司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核电企业为培训核电厂操作人员发生的培训费用,可作为企业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要严格区分核电厂操作人员培训费用和职工职工教育费用,分别核算。
八、投资企业退出或减少投资
投资企业收回或减少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将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确认为收回投资;按照减少的实收资本比例,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计算出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益。
[说明] 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只能按照注册资本的比例提取企业所得税佣金怎么算的,不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比例提取。
9、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金
10.居民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与个人所得税相结合)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立即可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按照与实施时股票公允价格的差额和金额计算确定为上市公司当年的工资薪金。股票实际行权情况及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行权价格。提供税收减免。
11、以前年度发生的可扣除但未扣除的费用的税务处理
企业发现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费用未扣除或者少计,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经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和说明后,可以以该事项发生的年度相加计算扣除,但该事项的确认期限不得扣除。超过 5 年。
因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追溯确认。
十二、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税务处理
2.税前不能扣除的项目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2、缴纳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没收财物的损失;
5、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非广告赞助支出;
7.未经批准的储备支出;
八、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概括】
① 企业之间交纳的管理费不得扣除。
② 企业之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可予扣除。
③银行企业内营业性机构之间的利息可以抵扣。
④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性机构之间发生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
3. 损失追回
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收入不足补足的,可以继续逐年补足,但连续补足期限不得超过5年。
【解说】弥补亏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按照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如小微企业认定)
(二)从亏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连续计算五年,不间断。
(3)先补亏,后补亏。
2、筹建期间亏损情况
筹建期不计入亏损年度,企业自生产经营开始年度起计入亏损年度。
【说明】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规定办理费用,但一经选择,不可更改。(结合筹备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