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刚证监会系统落马最高级别官员 治下不少诡异IPO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受贿、内幕交易一案。
姚刚是迄今为止证监会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曾执掌证监会发审大权13年。
2006年至2015年,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
2007年1月至4月,被告人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庭审中,姚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
一位曾与姚刚有过数次交集的上市公司高曾向媒体坦言“姚刚执掌权力核心,受到的诱惑之多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今天,愉小编就与大家一起来起底姚刚,看一看,他背后的故事。
受贿时间较长
十年前曾参与内幕交易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姚刚利用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并购重组、股份转让过程中股票停复牌、避免被行政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1万余元。
不仅受贿,姚刚还参与了内幕交易,十年前的案子被翻出。
2007年1月至4月,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表示,以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姚刚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姚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姚刚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双开”的姚刚
时间向前回溯两年多,2015年11月13日,姚刚被带走调查。当晚八时许,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被带走调查26天之后,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公告称,免去姚刚的证监会副主席职务。
历时20个月的调查,中纪委2017年7月20日披露,经查,姚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搞政治攀附,利用职权为他人及企业提供帮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中纪委认为,姚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宗旨意识,政治规矩意识淡漠,破坏资本市场秩序和证券监管部门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中纪委决定给予姚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六天前,也就是7月5日,最高检发布公告称,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姚刚利用其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在履职中获悉的内幕信息,进行相关股票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执掌发审大权13年
姚刚掌握A股市场IPO发审大权长达13年之久,有“发审皇帝”之称。他掌控发审大权时,有人诟病其治下有不少诡异的IPO。
翻开姚刚的履历,可以说是很“光鲜”。
出生于1962年5月的姚刚,曾执掌证监会发审大权13年,他是山西文水人,经济学博士。
1993年起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1999年任国泰君安(14.590, 0.44, 3.11%)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00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主任;
2004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
2008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2015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他还在1980年即以高考状元的身份进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后公派日本留学,获得日本东京大学博士。从1989年起,姚刚先后在日本三洋证券、法国兴业银行(14.390, 0.29, 2.06%)东京证券公司、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东京证券公司从事期货和投资银行业务。
姚刚被查前后,还有多名与发审环节有关的官员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