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介绍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贷款的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承担偿还责任。该险种是为了配合金融机构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而开办的,主要适用于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贷款业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为用贷款购买汽车的个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保证保险。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责任为购车人连续3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购买机动车辆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义务,贷款人根据《购买机动车辆借款合同》的规定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后,投保人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事故发生,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是为以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向银行进行抵押的个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保证保险。该险种的投保人是购买商品房并以商品房作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的个人。被保险人是向购房人提供商品房抵押贷款的银行。
保险人对发生以下情况承担还贷责任:
(1)投保人丧失偿还能力;
(2)投保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赠人;
(3)投保人死亡而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无偿还能力或丧失偿还能力;
(4)投保人死亡而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拒绝履行贷款合同。
慧择提示: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主要有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两个险种,其中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规定向购车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确定为被保险人,借款购车人为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