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费计税依据是什么?河道管理费取消了吗?
河道管理费计税依据是什么?河道管理费是河道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的费用。河道管理费的计税依据是当期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或按户和种植面积等。
河道管理费,即河道堤防工程建设维护服务费的全称,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制订的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发〔2000〕24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制定的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通知》(财农〔2000〕47号)的通知收取。“沪府办法[2002]27号”、“沪府办法[2006]9号”等后期文件规定“凡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建设维护服务费,并按原认缴出资所得税、增值税、所得税的1%征收”。
河道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的征收标准根据《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5条,确定如下:
1、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1.0‰计征,其中亏损企业和零售商业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5‰计征;保险企业按保险费收入的1‰计征,银行等金融机构按营业收入的1‰计征;商品和材料批发企业、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25‰计征;
2、个体工商户每年按20元100元征收;
3、工资收入高于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城镇职工免征,每人每年计征10元;
4、从事养殖业规模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年销售收入1‰计征;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年每亩征收1-3元。
河道管理费计税依据了解之后,河道管理费取消了吗?
根据财政部的说法,《国家开发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41项中央政府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商标注册费标准下调50%。
附件规定:1、取消或暂停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
(二)暂停水利部8号门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河道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因此,4月1日以后,企业将不再需要缴纳河道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