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甲类费用是什么?购买职工医保的条件
一.医保甲类费用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
1.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的;
2.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3.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所以,对于甲类药品一般除必须扣除的项目外,其他按100%报销
4.乙类药品只报销一部分70%-80%,自费药需要自己全部承担。即费用总数的15%与医保无关的费用,就是所谓的丙类费用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线-乙类自费-全自费)×报销比例。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根据《社保法》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
为保持统筹基金收支平衡,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各统筹地区都对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作了相关规定,一般为20年至30年不等。
二.郑州和邯郸购买职工医保的条件
1.郑州职工医疗保险规定:
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从邯郸市人社局获悉,从即日起,邯郸市主城区内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征缴,缴费标准和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均有提高,慢性病门诊起付线标准将降低。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规定及标准为,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50元标准缴费的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40元;按150元标准缴费的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至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