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
如何在人民银行系统查询第三方支付牌照?
在人民银行系统查询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人民银行政务网;
2、在首页找到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点击进入;
3、进入到如下页面,点击行政审批公示;
4、进入到如下页面,找到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点击进入;
5、进入到如下页面,找到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点击进入;
6、可以在已获许可机构检索栏直接输入支付牌照编码或者输入支付公司中文全名,也可查询到该支付公司已获支付牌照信息,若查询不到,则代表该支付公司尚未取得支付牌照。
7、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给了哪些企业
获得央行发放支付牌照的公司有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272家公司。
1、央行共计下发272张支付牌照,注销合并共计29家,湖北蓝天星主动注销了支付牌照,但央行官网暂时未更新。截至目前,全国剩余243张,实际有效242张支付牌照。
2、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pos机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1、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2、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3、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pos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4、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反pos机的有关规定,履行反pos机义务。
第三方支付拍照——百度百科
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人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pos机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pos机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pos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七)持有、管理、经营pos机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八)经理国库;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pos机工作,负责反pos机的资金监测;
(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二)作为pos机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pos机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合作收单机构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类型
预付卡发行。合作收单机构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类型是预付卡发行。预付卡服务在《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业务类型体现,包括预付卡发行、预付卡受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了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