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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据悉,临沂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因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表》、失业证明或收入下降证明等受疫情影响证明材料(职工失业登记信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验证的,无需提供失业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市公积金中心自收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本人因故无法现场办理的,可授权他人办理。

温馨提示:不作逾期处理期限届满后,应当在届满次月贷款还款日之前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如仍有逾期的,按原有规定处理。

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