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管局核准韩子荣泸州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024年11月4日,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韩子荣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泸银总〔2024〕1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韩子荣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泸州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泸州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金融监管局和泸州金融监管分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四川金融监管局**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泸州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