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强险的理赔范围?
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大家不至于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时候,连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都不仔细了解的,如果是这样,那还是说明有很多人到现在都不理解国家规定强制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真正原因。交强险是保障在驾驶过程当中可能会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利是起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