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一、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六项内容:首先是子女教育方面,其中学前教育阶段的扣除时间为子女年满三周岁当月至其进入小学前一个月份;而在学历教育方面,子女从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之日起,至完成该学历教育的年当月为止。其次是继续教育方面,对于学历继续教育而言,扣除时间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之月起,直至完成该学历教育的年度当月止,且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十八个月。再次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这两项扣除时间均为获得相关证书的年度。然后是大病医疗方面,扣除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年度。接着是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月份起,直至贷款全部偿还完毕或者贷款合同终止的月份止,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最后是住房租金方面,扣除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月份起,直至租赁期结束的月份止。若提前终止合同(协议),则应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扣除。此外,赡养老人方面,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六十周岁的月份起,直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度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人可以退
申请退还个人民间所得税所需符合之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总收益低于人民币六万元,然而在日常缴纳个税环节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关税金;其次是在上年度具备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条件,然而却未能在预交税费的过程中将该项扣除考虑在内;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在上年度的就业或退职状况以及某些月份无经济来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使得前后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差异;第四类情况则涉及到无正式就职单位的人士,他们仅获得来自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的收入,需要利用年度汇算来调整各税种之前的扣除额;另外第五点是关于上年度期间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的预扣预缴比率超出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范围的问题;最后一条是指虽然在预交税款阶段已经实际付出或尚未充分利用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最后一种可能性是存在满足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交税款环节并未成功进行相应抵扣等异常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靠前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六项内容:首先是子女教育方面,其中学前教育阶段的扣除时间为子女年满三周岁当月至其进入小学前一个月份;而在学历教育方面,子女从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之日起,至完成该学历教育的年当月为止。其次是继续教育方面,对于学历继续教育而言,扣除时间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之月起,直至完成该学历教育的年度当月止,且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十八个月。再次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这两项扣除时间均为获得相关证书的年度。然后是大病医疗方面,扣除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年度。接着是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月份起,直至贷款全部偿还完毕或者贷款合同终止的月份止,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最后是住房租金方面,扣除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月份起,直至租赁期结束的月份止。若提前终止合同(协议),则应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扣除。此外,赡养老人方面,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六十周岁的月份起,直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