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主要是什么?

靠前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绩效工资的认定是基于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来处理的,对于经济效益好的公司企业,其绩效的工资标准也就越高,但对于带薪休假的情况,是属于可以领取规定工资待遇的情况,所以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绩效工资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用人单位违规没有给劳动者发应当发的劳动报酬,所以此次劳动者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申请支付令的,这样一种情况就可以维护他们获得报酬的这样权利,这是每一个劳动者他们都拥有的权利。

相关文章

  • 怎么*收益最大 本文一定要看完!
  • 买东西回购是什么意思 是怎样的交易模式
  • 中国撤侨代表着什么 中国撤侨是免费还是自费
  • 社保三险指什么 三险一金包括什么
  • 100人民币换多少韩币 今日货币兑换汇率
  • 建设银行龙宝保本吗 起购额度是多少
  • 巴菲特的*理念是什么 巴菲特主要*什么
  • 2020年房产税即将开征? 这五类房子或免征税
  • 唐小僧*是骗局吗 唐小僧投100赚30是真的吗?
  • 小微金融具有什么特征 有这几个特征
  • 两个吉念什么
  • 卡塔尔是哪个洲的
  • 工业革命对英国的影响
  • 富江系列漫画推荐,让你感受不一样的恐怖世界
  • 倒插莲花是什么意思 倒插莲花的好处
  • 021是哪里的电话
  • 火柴人特效冰龙怎么画
  • 剑与远征黄金追夺战攻略
  • 《内衣办公室动漫全集13》(内衣办公室动画片13)
  • 料理仙姬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