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登记。
二、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民法典》(起实施)靠前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民法典》靠前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都是有结婚登记的权利,而且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特别是提交的证件就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公民所提交的材料就会有所不同,所以,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