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放松了对人口流动的管辖,故而不少村名会选择到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务工此种类型的公民,若需要生育小孩,需要按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的规定,在异地**生育证,只要在**证明之后,生育小孩之后才可以比较轻松的上户口。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
一、**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一)**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已婚的)
2、《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二、**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籍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的
1、申请人到村(社区)领取并填写《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村(社区)初审相关材料,并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核查申请人相关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同时将信息录入网上便民**系统,扫描相关申请材料并上传至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3、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根据村(社区)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即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具备条件的可直接在网上对村(社区)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村(社区)根据乡镇(街办)审核结果,打印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申请人在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的:
1、申请人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窗口)领取并填写《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审核相关材料,并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核准申请人相关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即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请人通过湖北人口网提出申请的:
1、申请人登陆湖北人口网(www.hbpop.gov.cn),填写申办信息;
2、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为受理单位。受理的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核准相关信息,符合发证条件的,根据申请人申请领证的地点,分两种情况发放证件:一是申请人申请领证地点为湖北省省内的,由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通过便民**系统委托其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发放,并网上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是申请人申请领证地点为湖北省省外的,应由受理的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向申请人要求的领证地点寄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省内流入人口中的申请人向现居住地乡镇(街办)或村(社区)提出申请的: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村(社区)领取并填写《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村(社区)初审,同时扫描相关申报材料,录入申请**信息,将相关材料和申请**信息通过便民**系统发送到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审核;
3、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审核通过后,委托给申请人现居住地乡镇(街办)或村(社区)发放;
4、申请人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 计生办或村(社区)接到委托发证的指令后,及时打印并加盖现居住地乡镇(街办)或村(社区)**印章,即时发放。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湖北省省内有效。
三、受理机构:
1、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村(社区)
2、申请人现居住地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村(社区)
四、**时限:
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应即时**;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收费标准:免费**
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之下设立的,对于那些在外地务工的职员,需要在按照流程**准生证之后才能生育小孩,否则就属于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孩子,父母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