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事实婚姻的界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事实婚姻的界定条件都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如何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

现如今,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通常是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则可以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要是之后形成的话,那么就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了。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相关文章

  • 呆账是什么意思 会带来什么影响?
  • 怎么才能进烟草公司上班 工资待遇多少钱一个月
  • 二手经济适用房能不能买 要注意哪些地方?
  • 医保卡可以取现吗 有一种情况可取出来
  • 信用卡怎样才能快速提额 做好这几点就可以了
  • 2018信富期贷上征信吗 信富期贷审批一般要多久?
  • 车险脱保了怎么办 车险脱保会怎么样?
  • 支付宝余利宝是什么 和余额宝有什么区别
  • 代还信用卡口子有哪些 2018代还信用卡的口子一览
  • 京东闪付怎么用 具体的使用教程分享
  •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 高考600分什么概念
  • 角斗念什么字(角斗士鞋)
  •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 九首歌 在线观看?九首歌电影 rmvb 下载
  • 北京爱情故事电影版下载(北京爱情故事电影完整版下载)
  • 埃及魔力膏9大受诅咒旅游纪念品 千万不能带回家(三)
  • 白求恩大夫简介资料
  • 给个网站你懂得2013
  • 简短的一个汉字的故事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