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种类有多少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种类有多少
从行为的性质把**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
其中,经营型**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非法种植**原植物罪;
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二、**犯罪行为的种类
1、缉毒**掩护、包庇走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
2、强行给他人注射**、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3、窝***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赃罪定罪处刑;
4、非法持有**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都有数量要求;
5、非法持有**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6、持有**者而非所有者时,无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7、因贩卖而持有**的,只需定贩卖**罪一罪即可,无须再定非法持有**罪;
8、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罪;
9、甲认为自己管理**不安全,将数量较大**委托给乙保管时,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罪;
10、行为人对同一宗**既走私又贩卖的,在量刑时无须重复计算**数量。
“涉毒”活动,从来就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甚至对于一些**行为,《刑法》中还规定了有关的罪名,如走私**罪、贩卖**罪、非法持有**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犯罪可以说就是所有**类罪名的总称,其中就各个不同的**犯罪,要求的立案标准不同,客观表现也不一样,自然《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