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多久受到法院传票?
一、民事诉讼多久受到法院传票?
法院从收到***书到发出传票要经过两个阶段。
1、靠前个阶段就是对***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靠前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第二个阶段就是向被告送达***状,根据《民事诉讼法》靠前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状通过了法院的审查并可以立案的话,被告在12天之内会收到你的***书副本。
二、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