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怎么办
**丢失的补办办法如下:
1、如果是丢失记账联,应当取得其他联次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最好是加盖公章;
2、如果是丢失抵扣联,可以凭借相应**的**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丢失**联,可以凭借相应**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联和抵扣联都丢失,只能凭加盖销售方**专用章的相应**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一、增值税**丢失的补办办法如下:
1、把存根联复印;
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冲原***;
4、再重新填***给客户。
二、**分为:
1、增值税专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增值税专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领购使用;
2、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普通**;
3、专用**,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有行业所开具的**。
综上所述,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丢失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