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违法阻却的是犯罪构成吗?
一、存在违法阻却的是犯罪构成吗
不是,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是以客观与主观两个描述性概念为支柱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以违法与责任两个评价性概念为支柱构建的。违法与责任是犯罪的两大支柱,认定犯罪应当从违法到责任;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属于是否具有违法性的判断,因此,应当在违法构成要件之后,接着讨论违法阻却事由。在考察全部构成要件之后才讨论违法阻却事由的做法,不利于对违法性的判断,也不利于保障行为人的自由。
违法阻却事由是指事实或者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必负法律责任,通常在犯罪构成上来说,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被害人承诺,事实认识错误,自救行为,法令行为等属于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符合要件的行为虽然原则上具有违法性,但也存在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这便是违法阻却性事由。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属于犯罪构成吗
属于,单位犯罪主体与单位相互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单位犯罪主体又是单位犯罪中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所以,研究单位犯罪自然要涉及到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因为单位犯罪主体就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单位自身,这也是单位犯罪成立的必要要件。在单位犯罪中所说的单位,其应当具备的条件:
1、单位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组织等不在其中。
2、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批准设立、成立或者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这里的依法是指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批准设立、成立或者注册登记程序生成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不包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和机构。
3、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单独承担行为能力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单位的单独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整体意志是单独的。
二是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整体利益是单独的。
三是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名称、资金、财产、场所具有单独性,表明其有对外单独承担责任的能力。
由此可见,单位犯罪主体与其他法律意义上的法律主体的单独性是绝不能完全等同并论的。
违法阻却并不属于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由四个构成要件组成的。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认定为单位犯罪后,需要实行双罚制,要对单位处罚金,还要追究单位直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