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标准工时工作制怎么规定?
一、劳动合同中标准工时工作制怎么规定?
标准工时制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若公司想要延长工作时间,则需要与工会和员工进行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公司必须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仅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延长工作时间按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准工时制是最常见的一种工时状态,除了我们平时常见的朝九晚五以外,两班倒、三班倒等也属于标准工时制。
二、劳动合同中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要签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什么?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中的标准工时是指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劳动合同中可以有劳动双方的签字,也可以由劳动双方的盖章,这两个条件,存在任意一个,劳动合同都是生效的,并不是说必须要有劳动双方的签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明确的限制,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