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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扒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罪扒窃司法解释是什么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金融机构”,是指***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第九条***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案中***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综上所述,关于***罪的司法解释是需要去判定***财物的数额来进行量刑的,同时也是为了加大对***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的行为,对于数额较大的范围是以500到2k元为起点,如果数额巨大的都是在五千元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