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执行?
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会15日内受理。
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就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通知。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法院执行到财产,会告知其前去领取。
2、如果法院没有查到财产,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参考法律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靠前审人民法院或者与靠前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法律对于强制执行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通常是在当事人提出了执行申请之后,法院会在15日之内进行受理,如果受理通过准许强制执行,那么法律就会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下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需要按照上面的时间规定执行才财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