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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个人信息立案标准是是要求情节达到严重的标准。情节严重的标准只要是有人私自获取、出售或者提供有关公民个人的一些有关行踪或者个人其他身份信息的事情超过五千次,并且通过这些非法的来的钱财超过五千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靠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售信息获利较大,出售或提供多人信息,多次出售或提供信息,以及出售、提供信息后给公民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到公民的正常生活,或被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侵犯的法益相同,社会危害性相近,所以刑罚配置亦相同。二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体和客观行为。参考学者观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一是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或是获取信息次数较多;

二是利用所获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

三是获取信息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给公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一定的隐私的,是不希望别人知道的,而个人信息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隐私的一种,如果万一不不幸被泄漏出去,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不法分子,对于个人信息进行买卖,获取非法收益。对此,我国制定了一定的惩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