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故意伤害法律解释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法律解释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二、故意伤害罪与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对殴打他人并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结果的应认定为此罪还是彼罪,可通过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所侵害的客体进行区别,具体如下:

1、在主观故意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中的殴打是一种随意性的行为,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2、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而寻衅滋事往往对对方的人是见一个打一个,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只为了追求精神***而不计后果,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对认识或素不相识的人无理无故进行殴打,是一种想打就打的流氓作风。

3、在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是单一客体。而随意殴打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不仅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且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该罪的主要特征。对社会其他的、一般的正常贸易秩序未造成影响,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也就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根据受害者的受伤严重程度确定的,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同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或者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相关文章

  • 微信转账限额怎么解除 有什么方法解决吗
  • 农村合作医疗卡里面有钱吗 参保人最好了解清楚
  • 沙金为什么便宜没人买 沙金与黄金有什么区别
  • 公信宝是骗局吗 公信宝在哪个交易平台
  • 盛京银行信用卡有年费吗 年费是多少?
  • 农业银行只收不付怎么解除 会自动解除吗
  • oppor11多少钱一部 新机定价或达到2999元
  • 余额宝是天弘基金好还是其它的好 教你如何选择!
  • 2017双十一成交额最新数据 双十一怎么买最省钱?
  • 苹果十周年版手机什么时候上市 新机价格是多少?
  • 鬼灭之刃蝶柱被草漫画
  • NDS十大经典中文游戏推荐
  • 国庆节假期2020放假安排表
  • 恶女为帝漫画免费下拉式六漫画
  • 常州冶金江怡直播
  • 精彩直播哥伦比亚VS秘鲁,谁能笑到最后?
  • 河南师范大学主页 河南师范大学主页的内容
  • 高考题2022全国卷数学(中国校长网历年高考题下载word版)
  • 大自然中天然的指南针
  • 顿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