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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5年时间提前领取驾照合法吗?

一、醉驾5年时间提前领取驾照合法吗?

醉驾5年时间提前领取驾照是不合法的。醉驾吊销驾驶证禁考五年,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提前去驾校报考,因为醉酒驾驶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是禁止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任何人不能通过任何手段将禁止考取驾照的时间延长,否则将涉嫌违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醉驾的刑事处罚有哪些?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靠前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靠前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如果涉嫌醉驾的司机经过抽血检验后,确实酒精浓度达到了醉驾的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会在靠前时间就对司机的驾驶证进行吊销的处理,并且在即日起五年之内都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这是任何渠道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一旦违规调整缩短时间的,将涉嫌违规,需要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