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在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在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公积金的存缴是怎么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登记,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登记,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的提取流程非常简单,不过,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很多,也不是只有买房的时候才能提住房公积金,若想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好先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

相关文章

  • 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
  • 保险买哪个保险公司比较好?
  • 结构性存款是什么意思?结构性存款的预期收益高吗?
  • 手机银行转账被骗如何追回?
  • 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日当天刷卡什么时候还款?
  • 中国平安险种介绍
  • 博时安盈债券C安全吗?
  • 小树时代怎么样 小树时代可靠吗
  • 股票分红需要持有一年吗?股票持有多久才能分红?
  • 余额宝升级入口在哪?升级后有什么好处?
  • 东方金字塔在哪个城市
  • 差差漫画登录页面免费漫画无限阅
  • 感恩节的含义和意义
  • 撩到对象流黄水的污句子
  • 董雨欣是什么梗
  • 郭木奇的关于男人的精华液变黄了是什么病吗问题的回答
  • 360开机小助手
  • 021是哪里的电话
  • 2011湖北高考语文
  • 《深不可测》双a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