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确定住所对民事诉讼的意义何在?

1、可以据以确定诉讼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提起民事诉讼,由被诉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以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归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可以据以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应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对公司来说,无论是直接送达还是邮寄送达,均以公司住所地为受送达处所。

3、可以据以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对公司来说,其履行所在地应为其住所地。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所以,本法进一步明确,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不同于公司的一般生产经营场所,公司住所只有一个,而生产经营场所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地点,比如,营业场所,生产车间,销售网点等都包括在内,可以有多个。公司住所依法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如果需要变动,应当依法**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住所地指的是自然人户籍登记所在地,公司的话则是办事机构所在地。另外,公民持有居住证在外地工作生活的,长期居住地也是住所。明确了住所,在民事诉讼中就可以确定管辖法院,并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有利于当事人顺利展开民事诉讼活动。

相关文章

  • 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
  • 保险买哪个保险公司比较好?
  • 结构性存款是什么意思?结构性存款的预期收益高吗?
  • 手机银行转账被骗如何追回?
  • 建设银行信用卡账单日当天刷卡什么时候还款?
  • 中国平安险种介绍
  • 博时安盈债券C安全吗?
  • 小树时代怎么样 小树时代可靠吗
  • 股票分红需要持有一年吗?股票持有多久才能分红?
  • 余额宝升级入口在哪?升级后有什么好处?
  • 2011河南一本线
  • 不知火舞和三个小男孩漫画全集
  • 卡塔尔是哪个洲的
  • 矿泉水是溶液吗
  • 电感乘以电流
  • 滴水段子漫画,让你笑到流泪
  • 2013贵州高考作文
  • 擦肩而过郑源歌词 擦肩而过郑源歌词是什么
  • 初二男生长假带作业骑行395公里
  • 角斗念什么字(角斗士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