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车位使用权20年后无偿自动续期如何保障

一、车位使用权20年后无偿自动续期如何保障

倘若在合同期满的20年后,当事双方依然愿意维持租赁关系,那么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首先,尽管原合同已经到期,承租方仍有权继续使用租赁标的,而出租方亦未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此时法律将视原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租赁期限被界定为无固定期限,此种情况便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则可以依据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重新签署新的租赁协议,使租赁期限延长至20年,这种方式即所谓的"约定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这样规定就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之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二、车位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针对当前车位产权期限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目前,车位的产权到期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土地上建筑物所享受的产权期限来确定。

例如,住宅下的车位产权期限与所在建筑的产权期限相同,当建筑物产权续期成功且得以继续使用时,车位也可以随之继续被使用。然而,对于其他类型土地上的车位,由于缺乏产权**资格,因此***有权免费回收这些非住宅用途的车位。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租赁合同期满之后的第20个年头,若各方均有意愿延续该租赁关系,则存在以下两种路径进行:其一,倘若承租方依旧持续使用而出租方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原有的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定更新”;其二,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可以根据原始的租赁合同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租赁协议,从而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年,这便是所谓的“约定更新”。